一、電子拉力試驗機對于測試樣品的要求
1.測試的樣品不能夠低于5跟鞋帶
2.鞋帶的長短應該是在上下夾具鉗夾緊后,還留有一定的長度。
3.測試的時候,試樣的溫度在(20±2)℃、相對濕度(65±2)%條件下進行狀態調節48h
4.進行濕度試驗的時候,狀態不需要調節,只要把試樣放在(20±2)℃
的蒸餾水中浸濕1個小時就可以了。
二、電子拉力試驗機對于試驗的條件
1.拉伸的速度是:(100±20)mm/min
2.試驗的環境條件是:測試的溫度在(20±2)℃、相對濕度(65±2)%環境下進行,濕樣測試,在常溫下進行就可以了。
三、電子拉力試驗機試驗的步驟
干樣測試
把合適的夾具的安裝在拉力機上,確定*合適的試驗夾具。
調整拉伸速度到規定的值
調整拉伸速度至規定值
調整上夾具鉗下邊緣與下夾具鉗上邊緣的間距為(150±2)mm
將試樣兩端分別夾于上、下兩夾具鉗中,試樣夾緊后應呈鉛垂狀態
將拉力試驗機指針調零
開動拉力試驗機,記錄試樣斷裂時的力值
其他試樣以相同方法進行試驗
濕樣測定
將試樣從蒸餾水或去離子水中取出,立即擠出多余水分并進行試驗
試驗結果表達
1.試驗結果取試驗有效數據的算術平均值,單位為牛頓(N),有效數字至個位
2.試樣在夾具鉗處打滑或斷裂,或所測扯斷力相對于平均值偏差超過±10%的試驗數據無效,應重新試驗
3.試驗有效數據應不小于三個。
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:
1.注明按本標準(ZBY75022-90)進行試驗;
2.試驗編號、名稱、規格、生產單位;
3.試驗預處理條件;
4.試驗室溫度、濕度、拉伸速度;
5.試驗結果;
6.試驗人員及日期。